无线电台(站)设置应履行的手续介绍的详细资料如下:
设置使用权用无线电台(站)通常应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设台时,提出设台申请,填写“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
(2)在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提供设计资料或设备资料,填写“技术资料申报表”。
(3)收到同意设台的批复后,根据批复规定的设备技术指标购置相应的设备。
(4)设备购置后,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检测。
(5)设备安装调试并运行后,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报送试运行报告。
(6)经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合格,领取电台核定表和电台执照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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