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欧洲委员会出台了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R&TTE)导则(DIRECTVE1999/5/EC),并于今年正式生效,在世界范围内直接影响到无线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也导致了GSM移动终端设备的型号认证制度的巨大变革:由强制性的第三方全面型号认证变为由授权测试机构或生产厂商依据2000年4月7日出版的GSM系列技术规范GSM13.01来进行最终一致性测试,同时还必须根据相应技术标准对GSM移动终端产品进行EMC和安全(Safety)测试,并由生产厂商对其投放市场的产品负责。
根据R&TTE导则,GSM终端设备的生产厂商有权设计和生产符合自己利益的产品,同时它也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投放在欧联盟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R&TTE导则的一致性要求。也就是说,厂商必须能够全程控制终端产品生产,承担该产品的责任;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生产厂商必须为用户提供易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足够信息;任何终端产品必须附加一份书面的一致性声明(DeclarationofConformity),说明该产品在设计、生产和操作等方面都符合R&TTE导则的基本要求,表明GSM终端一致性测试所参照的标准,指出哪些标准是完全适用,哪些标准只是部分的适用,以及描述和解释所采用标准的测试项目分类、测试平台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SMG制订的技术规范GSM13.01虽包含了GSM900或DCS1800以及双频移动终端一致性型号认证的基本要求,但是该规范的许多测试项目正在争论之中,许多厂家认为它所涵盖的内容实际上已经超出了R&TTE导则的基本要求。为此,ETSI已经准备了一份新的GSM终端一致性技术规范GSM13.11来取代GSM13.01,具体出版日期还不清楚,估计会在2001年初。
四、GSM终端最终一致性测试的标准
由R&TTE导则所引起的GSM终端型号认证制度的变革对它所依据的规范、测试平台以及相应的型号认证组织、机构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R&TTE导则正式生效后,TRAC行使的职能仅保留一年,直到2001年4月,届时GSMTAAB的职能也将停止,其中包括定期召开的各种会议、对GSMTAAB永久性参考文件的修改等等。尽管如此,今年GSMTAAB仍然与GSM理解备忘录组织(MOUA)一起对测试规范(GSM11.10)及其解释、测试平台、测试分类、测试用SIM卡等作了结构性调整,永久性参考文件GT.01等仍然是GSM终端一致性测试的主流。
自从取消强制性的第三方认证测试后,GSM终端生产厂商可以根据GT.01等来进行测试,但已经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应,仅仅能够表明该终端与新的一致性测试规范是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GSM13.01中对有些测试项目的要求明显高于GT.01,而对另外一些测试项目则大为简化,甚至取消。
GSM认可论坛(GCF,GSMCertificationForum)也在R&TTE导则的实施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GCF是由GSMA(代表GSM运营商协会)和GSM终端生产厂商相互合作,结成伙伴关系的产物,同时,它又吸收其他涉及GSM终端设计、生产、研发、服务的组织作为其观察员。GCF的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确保GSM技术的通用性,从而有利于竞争,促使生产厂商能够满足终端与网络的兼容工作,并在全球范围得到认可和接受,以防止全球GSM终端市场的分割局面。
根据R&TTE导则的要求,参照GSM系列技术规范,GCF列出了一系列的GSM终端一致性测试的标准和规则。根据测试项目的分类,形成了GCF-CCR(CertificationCriteria--Regulatory)和GCF-CCV(CertificationCriteria?AdditionalVoluntaryTests),作为永久性参考文件。其中GCF-CCR中的测试规范和要求都来源于欧洲和北美的型号认证方案,而GCF-CCV中的规范则是根据需要另外加入的,这些项目的测试只是按照生产厂商的需要,以自愿的方式进行。
GCF-CCR和GCF-CCV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列表:选项表、一致性要求表和一致性评价表,这几个项目列表之间,以及它们与其它GSM终端技术规范的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图1GCF技术文件结构
五、几点建议
随着R&TTE导则的生效,生产厂商可以根据GCF所列出的标准和规则对GSM移动终端进行最终一致性测试。然而,一些国家和地区仍然在实行GSM终端许可证制度;按照GCF所列标准的最终一致性测试与过去的FTA测试没有本质的不同;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最终用户并没有降低产品质量的要求;EMC和Safety测试也被列入必须测试的项目;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还要求移动终端的比吸收率(SAR)达到该国标准规定的指标。不难看出,欧洲认证制度的变革主要是取消了强制性的第三方认证,而终端设备的最终一致性测试的要求及生产厂商对其产品所负的责任都提高了。面对这种形势,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支持我国大型生产企业大力研发和生产移动终端设备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不论网络基础设施还是终端设备都不可能完全依赖进口,这与汽车、家电产品是一个道理。在2G之初,由于完全依赖进口,使我国运营企业和广大最终用户不得不向别人付出高达300?的涨价率;而我国生产企业在近十年后才有产品,而别人的涨价率已经很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利润微薄;应当吸取这一教训。手机的市场十分巨大,不仅是普及率继续盘升潜力,多频段、多模式、多时隙业务的新型手机会不断更新原有手机。诚然,研发手机所需要的资金、所付的成本也是高额的,但只要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尽可能早地将产品投市场,便能收回成本,并获得丰厚利润。
2集中建立先进的实验室为各生产企业服务
在从2G到2.5G向3G演进的过程中,随着手机功能、性能、业务的扩充,最终一致性测试系统也必须适时地升级,需要巨额费用和较强技术力量。因此,是由各生产企业分别地建立、使用和维护价格昂贵的多种测试平台,还是按照市场规律和分工合作的原则建立具有公正性和完整性的测试机构,这不仅是某个生产企业的发展策略问题,也是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如果各门另户地建立,不仅利用率不高,还会使相对弱小的我国生产企业进一步分散可贵地资金和技术力量。可喜的是,在我国科技和产业主管部门倡导和支持下,已建立了华瑞赛维实验室,并正在为各生产企业服务。建立授权的GSM终端一致性测试实验室,还可以为各生产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使生产企业在研发阶段便能方便地进行模块测量,及时发现并解决技术难题,加快研制速度,避免最终一致性测试出现重大反复,延误市场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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